新中国成立前,坛丘集镇和农村家庭炊用都是用灶头和行灶。60年代起,煤炉进入集镇居民家庭、单位。后期,煤炉进入农村学校及农民家庭。居民凭煤球票购买煤球。
1973年,公社办沼气站,各大队建沼气池。1979年4月,公社成立“能源办公室”,11月2日,更名为“沼气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
1984年2月26日,坛丘乡沼气服务站成立,设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3人。部分人家开始用沼气炒菜、做饭及点灯。
1984年,坛丘供销合作社的职工首先用上液化气,每位职工配15公斤装钢瓶2只,液化气灶具1付。液化气由供销社统一到吴江液化气供应站充气。之后,机关干部也开始用上液化气,先是三套班子,再扩大到助理级,分配15公斤装的钢瓶2~3只,灶具1付。1985年9月,第一个教师节时,乡给中小学主要领导分配15公斤装钢瓶2只,液化气灶具1付,然后逐年扩大范围。乡政府安排一员工专门采购液化气。开始范围小的时候,跟着供销社去吴江充气,后到张家港、昆山采购。
1987年底,坛丘乡工业公司与吴江县盛泽新民丝绸厂联合征用郎中村第十二组土地9.96亩,1988年9月动工,1989年9月竣工,10月开始营业。液化站取名为“新民液化站”。新民液化站占地面积8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14平方米,各种设备24台,其中压缩机2台,烃泵3台,发电机1台,消防机8台,消防栓2个,总投资198,89万元。新民液化站竣工后,试营业1年,1989年10月,主要供应新民丝绸厂职工、坛丘供销社职工、机关干部、学校骨干。1990年10月开始供应村名、居民,直至2000年7月。